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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3-06-15 至 2013-06-19
展馆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2013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

   2013-03-01 IP属地 重庆544
展会日期 2013-06-15 至 2013-06-19   状态
展出城市 北京市
展出地址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展馆名称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 中国经济网、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
承办单位 中展集团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中国经济网大型活动办公室
展会说明

主题:全面展示食品安全技术与装备  精心打造安全食品的绿色长城

  食品工业承担着为中国13亿人提供安全放心、营养健康食品的重任。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保障民生的基础产业,食品工业带动了农业、流通服务业及相关制造业发展,对“扩内需、增就业、促增收、保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需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推进相关产业升级。
  食品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将为我国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不断提高国民健康膳食水平提供核心技术支撑,同时还可保障中国食品进出口贸易利益,支撑食品危害物检测技术体系、溯源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最终实现食品安全保障从被动应对型向主动保障型的战略转变。
  为深入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贯彻《食品安全法》,本届展会将在201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将全面展示我国乃至全球食品安全技术创新和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控制意识和自检自控能力,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展会将对食品安全控制技术、食品安全可追溯检测技术、食品安全可追溯设备、食品安全应用可追溯技术的最新成果以及国内知名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成就等进行展示。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将是促进中国食品安全技术的高端平台,对推进我们食品安全事业、对促进我国自主品牌的食品安全可追溯技术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战略意义。

展会优势
  政府主导、政策利好、市场需求、行业资源、区位优势、创新运作
  政府主导: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力支持展会。
  政策利好:国家将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科学统筹、合理布局新建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薄弱地区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避免重复建设。支持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国产化。积极稳妥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网络化查询。
  市场需求: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仍然薄弱,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为关注,食以安为先的要求更为迫切,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行业资源:中国经济网创办并连续承办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积累了大量的行业资源,取得了国家部委和食品企业的信任,并建立了食品安全舆情研究所、中国食品安全网充分整合了食品安全企业从国家到地方监管、生产企业互动、舆论监督等中国食品安全及可追溯技术领域的核心资源。与中粮集团等国家大中型食品及可追溯技术企业建立了互信互利的战略伙伴关系。
  区位优势: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全国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独特的城市定位和优越的基础设施为展览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创新运作:经济日报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联手创新的主流媒体+专业会展公司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将为业界精心打造专业、高效的贸易平台。

展品范围

1)食品检测仪器类  
药物残留检测仪器  
重金属检测及形态分析仪器  
食品添加剂及违规添加物检测仪器  
常规理化分析仪器  
食品品质和营养/功能成分检测仪器  
转基因食品检测仪器  
生产过程/现场质控仪器  
2)食品加工包装机械类  
食品加工机械  
食品包装机械  
包装材料及制品  
辅助生产设备  
包装材料  
3)食品安全物联网  
RFID产品线  
智能卡产品线:  
条形码  
生物识别  
安防监控  
传感器、传感网络节点  
核心控制芯片及嵌入式芯片  
通信技术与产品  
系统集成和软件  
物联网示范应用方案  
4)知名安全食品生产企业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  
地理标志产品  
特色农产品  
饮料  
酒类  
乳品  
食品添加剂  
烘焙食品  
茶叶  
放心粮油

参展费用

标准展台(9㎡起租)RMB 13500元/9㎡
室内光地(36㎡起租) RMB 1350元/㎡

广告费用

展会周期

每年一届

展会规模

注意事项

未经主办单位的书面允许,参展商不得将分配的展位转租、转借或转让,也不应将分配到的场地作任何非展览用途。如现场发现有这种情况发生,将禁止该展商进行展出;所交参展费用不予退还。若几家公司希望在同一展位参展,则必须事先向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主办方的书面批准方可展出。如现场发现有这种情况发生,将禁止相关企业进行展出;所交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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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5 2013-06-19

展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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