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化妆品已成为家庭常备的日用消费品。
而随着人们对美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化妆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与化妆品行业有关的建议、提案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全国两会上,对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019年全国两会,我们希望代表委员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化妆品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美丽产业”的健康发展。
产业规模持续增长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化妆品行业获得快速发展,取得骄人业绩。
1980年,我国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企业仅70余家,2017年增至4000余家;行业整体年均增幅保持在两位数,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化妆品消费国。与此同时,2017年我国化妆品已出口世界200余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金额达200亿元。
尽管近年来遇到全球经济复苏缓慢、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监管形势趋严,以及我国经济下行、产业转型升级、预期的消费升级尚未呈现等多方面压力的叠加,但我国化妆品行业仍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统计显示,2013年~2017年,我国化妆品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02%;2018年预计仍能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率,充分显示了我国化妆品产业作为“朝阳行业”的活力。
监督管理逐步完善
随着化妆品产业的发展,我国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也日趋严格和规范。
一是政府管理职责更加明确。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专设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组织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监督管理及相关工作。此次机构改革,包括首次组建化妆品监督管理司,不仅顺应了党和政府简政放权、加强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督方向转型的大势,也解决了此前化妆品多头监管、标准混乱的局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管理职责。
二是化妆品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现行有效的化妆品行政法规,也是我国化妆品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度制定的基础,在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化妆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条例》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化妆品行业发展形势。为此,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条例》的修订工作,于2018年形成《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书面征求意见稿)》,有望今年出台实施。与此同时,化妆品相关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也将随之相继出台发布。
共性问题尚需改进
一是化妆品人均消费较少,市场有待挖掘。虽然目前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市场,但从人均化妆品消费额来看,我国还远远落后于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数据显示,2017年,日本人均消费化妆品为1980元/人、美国为1813元/人、韩国为1700元/人、巴西为868元/人,而我国仅为262元/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国民整体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化妆品消费还不能超出这个大环境的束缚;另一方面是我国的化妆品市场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扩大。
二是行业发展水平较低,民族品牌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国有4000余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但是中小企业偏多,规模相对较小;研发力量与自主创新实力偏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的知名民族品牌产品较少;整体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民族自有品牌更有待振兴。数据显示,我国化妆品整体市场的集中度不高,2017年我国化妆品行业排名前十的企业,市场份额仅占不到40%,而在美国则是70%。另外,根据对我国高端化妆品市场的统计,虽然2017年国产品牌的销售金额同比增长4.7%,但市场占有率却从2016年的10%下降到2017年的9.2%,远落后于跨国公司品牌。
三是审评审批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化妆品产品具有季节性、时尚性强,品种多、批量小、销售周期快,配方和标签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较为频繁等特点,而目前化妆品新原料的审批以及新产品的审批和备案等行政许可手续,在适应化妆品行业特点以促进创新、品牌建设方面还有改进空间。
期待更多利好政策
在过去几十年里,我国化妆品产业取得长足的发展与进步。随着公众消费能力的提升,目前我国化妆品消费市场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尚有巨大的发掘空间。然而,如何促使本土化妆品向高端、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如何加快民族自有品牌的建设仍是需要关注的课题。
从全球范围看,化妆品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是非常突出的,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对本土化妆品产业的发展都较为重视,并给予了很多政策上的支持。因此,建议我国政府也从国家层面为化妆品产业的发展出台一些鼓励和扶持政策,让化妆品产业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支持自主品牌企业,加强品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化妆品自主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对按照评价体系评出的优秀自主品牌企业,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植政策,提升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升级;同时,积极宣传国内化妆品的产品特色和优势,增强国内消费者对国产化妆品的消费信心。
二是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对从事前沿技术研发的化妆品企业,给予专项财政扶植政策,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对拥有独立研发机构、有较强科研基础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助力企业提高科研能力。
三是鼓励产品创新,支持民族特色化妆品生产。鼓励开发融入中国特色元素以及展现东方文化的产品,将其与具体品牌相结合,提升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通过对具有我国传统特色元素的化妆品研究和应用给予一定财政补贴的政策,支持我国民族特色化妆品的开发与生产。
四是弱化事前审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化妆品产业的特点,减少新原料、新产品的审批、备案环节,缩短审批、备案时间,寻求质量与效率的平衡点,减轻企业市场竞争负担,释放竞争活力,提升技术和产品创新的活跃度。(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供稿)
转自: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