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和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国内苯酚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
2018年3月26日,商务部立案调查。
2019年5月27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存在倾销,国内苯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开始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本世纪初,成长阶段的中国苯酚产业遭遇来自日、韩、美、台苯酚厂商的巨大冲击。在国内生产企业的申请下,从2004年到2015年,我国对以上国家和地区的苯酚企业连续多年征收反倾销税。但在2015年反倾销措施到期后,日、韩、美、欧盟苯酚厂商再度卷土重来,加紧抢占中国市场,相关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份额急剧攀升。国内企业认为以上国家和地区的苯酚企业和以前一样,利用低价手段打压国内企业,给大陆苯酚产业造成损害,遂再次发起反倾销申请。
此次反倾销裁定将对国内苯酚行业发展带来多项利好:
一是产销压力缓解。近几年,国内苯酚进口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且进口依存度也呈现上涨趋势。同时,国内酚酮行业也在快速发展。2019年浙江石化一期65万吨/年酚酮项目有望投产,且后续利华益维远化学、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江苏瑞恒信材料等企业也将上马酚酮项目,届时国内供应充裕。此次苯酚反倾销裁定,将对后期的苯酚进口将形成抑制作用,国产货定价权将进一步巩固。
二是市场人气提振。今年以来,苯酚市场人气低迷,在环保压力下,下游中小型企业整体开工欠佳。同时宏观经济不景气也导致贸易企业“钱紧”,让利套现意向走强,苯酚市场价格屡创新低。反倾销裁定消息传出,市场向好预期增加,或将聚集人气,为市场注入活力。
同时,基于成本面考虑,进口贸易伙伴将会重新定位,苯酚进口格局也将重新洗牌。
转自:中国石油和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