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配售1.85亿股股份,每股配售价6.28港元,预计筹得款项11.53亿港元。
在2020年6月5日(交易时段后),旭辉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委任配售代理,且配售代理已同意作为本公司代理,根据配售协议所载条款及在其条件规限下尽力促使认购人以配售价认购合共1.85亿股配售股份。
1.85亿股配售股份相当于旭辉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2.33%;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後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28%(除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外,假设公司自本公告日期至配售事项完成止的已发行股份数目并无变动)。
本次配售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入优质的长线机构投资者。1.85亿股新股配售对象为6名机构投资者,其中约1.77亿股配售予以一间国际知名投资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配售价为每股6.28港元,股份于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6.36港元折让约1.26%。
旭辉控股表示,拟将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项目开发以及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预期约为11.62亿港元。预期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扣除公司将承担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成本及开支後)约为11.53亿港元。因此,扣除该等费用、成本及开支后,配售价净额估计约为每股配售股份6.23港元。
旭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配售事项将提供筹集额外资金的良机,以加强财务状况以及扩阔本集团的股东基础及资金基础,从而促进未来发展,亦可提升股份的流通性。董事认为,配售协议的条款(包括配售代理的佣金及配售价)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