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商务网讯:编者按:农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包括村回收站点、乡镇集并中心、县级集并园等内容,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支点性工程,市政府专门发文部署安排,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部分地方已有成功的经验作法。现将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重视,对标对表落实目标任务;市县供销系统要主动作为、担当推进,共同努力把这件好事办成。
2019年11月,市政府在罗田县召开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现场会,将这项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内容,专题安排部署。2020年1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黄政办发〔2020〕1号),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各县(市、区)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总体看,红安县、罗田县、蕲春县、黄梅县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已经当地政府审议通过。市区、红安县和黄梅县共安排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530.1万元。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武穴市、黄梅县再生资源体系建设项目已在发改部门备案立项。蕲春县、英山县、武穴市、黄梅县、罗田县县域集并中心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其中蕲春县废塑集并中心已建成运营,英山县、武穴市已完成选址,黄梅县、罗田县正在选址。计划试点建设乡镇分拣中心33个,其中已建成1个,在建10个,已落实土地即将开工建设8个,已确定为试点的乡镇14个。计划建设村级回收点536个,其中已建成35个。
二、各县市区推进情况
罗田县:在去年已建成7个乡镇回收集并中心和107个村级回收站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新建集并中心5个,其中已建1个(凤山镇)、在建1个(白莲乡)。计划新建村级回收站100个,已建35个。已培训23场次。计划开展一次以玻璃为主的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专项行动;成立以乡镇集并中心为主,村级回收站为辅的线上交易与线下回收融合的垃圾分类回收指挥中心。
红安县:去年争取县政府建设资金150万元,今年争取380.1万元。计划建设乡镇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集并中心6个,均已开工建设。计划建设村级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站)123个。制定了《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红安县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以及对集并中心业主、村级回收站(点)经营业主以及乡村保洁员工作业绩分级考核激励机制。引入第三方——湖北中天宏投资管理公司红安分公司全程负责预决算工作,形成预算报告,并全程负责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挂牌公示,7月底前可完成建设任务。
黄梅县:城区集并中心规划150亩,正在选址,6月底开工建设,8月底部分投入使用。8个乡镇分拣中心已落实3—5亩土地,与乡镇签订土地无偿使用合同,即将开工建设,8月底基本建成。村级网点正在摸排选点,6月底前完成选址,8月10日前完成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审议通过并下发。已引进市场主体北京天溪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公司共同组建新公司,负责筹建城区集并中心项目,6月底前可签订招商合同。
英山县:已初步议定将位于红山镇白铺村的占地26亩的原公安局劳教铁砂厂,划拨给县供销社作为城区集并中心。在东、西、南河正在建设三个乡镇分拣中心,分别位于杨柳湾镇三门河村、面积6亩;南河镇关口村、面积5亩;温泉镇马堑村、面积5亩。计划建设村级回收点313个,正在选址,7月份可完成选址,8月15日前开工建设。
蕲春县:城区废塑集并中心已建成运营,正谋划在现有基地旁新扩征100亩,扩大回收分拣加工规模,今年底完成选址,2021年完成主体厂房建设,2022年建成投入运营。计划在漕河、蕲州、狮子、张榜4个乡镇进行试点,乡镇分拣中心正在选址,预计11月份完成主体厂房建设,12月底投入运营。村级网点正在摸排,预计11月底建成,12月底投入运营。实施方案文件已审议通过,即将下发。
武穴市:已完成集并中心项目选址,位于石佛寺镇农产品加工园区内、污水处理厂旁边,占地面积80亩,项目用地意见初步明确,即将由规委会讨论确认。实施方案代拟稿已提交,待下一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下发。
麻城市:已选定顺河、宋埠、中驿、三河4个乡镇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经麻城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支持供销社积极承担再生资源回收的各项任务,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纳入财政部分预算。
团风县:已选定总路阻、方高坪2个乡镇试点,计划建设乡镇分拣中心2个,县供销社已与部分乡镇回收站,达成提档升级为分拣中心的初步协议,9月份可开工建设。
黄州区:区委区政府明确城乡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由城管执法局负责,纳入市区一体化建设。已在路口镇10个村进行试点,正在全面铺开。计划建设1个乡镇分拣中心,正在选址,7月份开工建设。
浠水县:对县域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进行了明确分工,实施方案代拟稿已提交,县供销社正在配合落实再生资源产业园选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进不平衡。部分地方还处在立项、选址、方案制订和试点阶段。有的思路不清,没有体系化谋划和推进。
(二)项目土地落实难。部分地方集并中心项目土地,因项目投资回报、邻避效应等原因,选址有一定困难。
(三)地方政府扶持有待加强。将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范畴,尽快出台引导激励政策,加大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