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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陕西电网火电企业优先发电量“保量竞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满足陕西电网正常运行需求,合理安排省内火电企业发电指标,解决火电企业优先发电量不足无法支撑电网运行和社会需求的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294号)、《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等文件精神,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编制了《陕西电网火电企业优先发电量“保量竞价”工作的实施方案》。
本方案于2020年11月27日由陕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书面表决通过,11月30日已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报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