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为指导核动力厂经验反馈体系的建设和运转,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借鉴国际相关做法和国内实践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征求意见稿)》。
现将上述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4),并于2021年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司。
联系人:焦峰
电话:(010)82205859
邮箱:jiaofeng@chinansc.cn
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