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多地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惩处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未携带货运装运清单
运输危险品必须携带货运装运清单,未携带该清单的,将由交管部门进行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货运装运清单是为了让卡友及人员清楚的知道危险品种类,以便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针对的采取措施。
未悬挂警示标志
运输危险品未悬挂警示标志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此方面各准略微有差异。部分省份机关给予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还有些省份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9条的规定,直接给予1-5万元不等的罚款,甚至判定构成违反管理行为,依法给予管理处罚。
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而且做到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对私自改变行驶路线的行为,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有的单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记6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