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
《措施》中提出了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其中对货运行业提出这些要求:
1、鼓励淘汰国四,6月底前国三淘汰收尾
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2021年6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2、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开展路检路查
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减少排放量。扎实开展路检路查、抽查、遥感监测等,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定期动态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录,指导健全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实施进场车辆电子台账动态管理。
3、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等“退后十”城市及雄安新区等城市建成区、冬奥会赛区新增及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通道城市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100%,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换叉车全部采用新能源。
4、对降尘严重路段强化措施
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配合人工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行车无明显扬尘,实行“以克论净”监管制度。每月对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对降尘严重路段强化措施,立行立改。
可以看得出来,河北省将加快国三货车的淘汰,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四货车进行鼓励淘汰,多个城市用车场景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