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向清单是指政府“只说不准做什么,而不说允许做什么”。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都是市场可以创新的领域。对于新事物,监管者只考虑是否应否定这种事物或产品,还是跟上一些规则使之得以合适的规范和监管。
负向清单的政策思路是:“依法行政”仅仅是手段,实现政府的职能才是目的;基于对经济主体“无罪假设”,明确“法无明令禁比可为之”;健全外汇管理框架,稳定市场主体的政策预期,实行均衡管理,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严格设置下位法突破上位法的“良性违法”条件;着重解决国家现行外汇管理改革与成文法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提高国家外汇管理立法的前瞻性和先进性。